去年8月至10月间,姜先生到外地出差,当地的朋友多次拨打的手机。回沪后,姜先生到上海市长途电信局查漫游电话的清单,发现这几次通话全部以1.00元/分(长途电话用户费)+0.60元/分(漫游费)计价。一直专业从事通信工作的他发现此类通话只应收取0.60元/分的漫游费,而不该再收1.00元/分的长途费。于是,姜先生遂要求上海市长途电信局退回多收款项33.5元,但长途电信局的答复是:由于技术原因,全国普遍存在多收相应长途电话费1.00元/分的现象,目前改不了网络,多收费的现象就无法改变。
为了讨回公道,姜先生从去年11月就开始了他投诉维权的艰辛历程。在遭到扯皮式的推诿后,愤怒之余一纸诉状将上海市长途电信局送上了被告席。